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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和二班作为全年级瞩目的两个尖子班,一直在暗中较量。每到自习课,一班同学总能听到隔壁各种乐器一齐对音准,热闹极了。平均分谁上谁下,恐怕只有一班二班自己才关心;合唱比赛这种露脸的事情,才是在全年级面前展现风采的机会——班会上於丝丝如此这般热情洋溢、危言耸听,竟然真的凑齐了一套摇滚乐队。

二班立刻不爽了,指责一班偷师,走廊里指桑骂槐的口水仗打了好几轮。陈见夏因此多爱了一班几分,泥菩萨也有三分土性,她的同学们终於有点活人气了。

班会第二天,几个会乐器的同学把家伙事都带来了,陈见夏趴在桌上看他们打开乐器盒连接电源,线路盘旋,将讲台区域缠绕成了盘丝洞。

“你会什么乐器吗?”她趁乱问余周周。

“学过大提琴。”

陈见夏眼前一亮:“那怎么不带来?”

余周周抬头看看黑板前的乱象:“不是所有乐器都能配在一起的。”

见夏羡慕地笑了:“我不懂。我唱歌都五音不全呢,唉,什么都没学过。”

可弟弟学过。弟弟学过半年小提琴、两个月的素描,手腕上绑过一个星期沙袋悬垂练书法。妈妈的说法是,弟弟是男孩子,好动,坐不住,学这些东西能够压压他的性子。

为什么要用这么多好事情来压他的性子呢?直接揍他不就好了吗?

十七岁的陈见夏默默想起了小时候那个眼巴巴的自己。其实她知道轮到自己也未必不会半途而废,但至少算是尝试过。人活着争什么,不就争个机会吗?

余周周趴在桌上睡着了,漫画扣在腿上,胳膊肘抵着笔袋,几乎要推下去了,见夏连忙帮她挪了位置。

她很感激余周周。对方后来一次也没问过她和李燃会面的结果,仿佛两个女生在窗台的谈话从没发生过。见夏觉得自己又长了点见识,原来不是所有人都得成为朋友,保持点距离,虽然孤独,也能多出一点独自尴尬的空间。

闹哄哄的排练课上,凌翔茜又来找楚天阔。全班再次短暂地安静,两人离开之后,喧嚣更甚。

陆琳琳回头对见夏说:“欸,你有没有发现,每次都是她来找咱班长,咱班长从来没去找过她。”

陈见夏早就听到过这种说法,起源自於丝丝,开头都是“欸,你有没有发现”,听的人随便一回想,就忙不迭点头,於是大家再看到凌翔茜的时候就都有些幸灾乐祸了,楚天阔一身正气落落大方的样子被一班女生津津乐道,每一分疏离都是凌翔茜自作多情的证据。

陈见夏很替凌翔茜不平,他们哪里会知道楚天阔在校门口等待凌翔茜时那副羞涩又期待的样子。

想到这里,见夏忽然为自己骄傲起来了——她居然还能替凌翔茜着想,同样妒忌心满满的於丝丝就只会中伤别人。

她可真不错。